头部创伤
目标:观察伤者,并送院诊治。
一、如有不省人事,参看“不省人事”。
如有伤口流血,参看伤口的处理。可压迫相应区域供血动脉止血。
如情况严重,应即送院治理。
如有呕吐,摆复苏体位。
二、头伤后四十八小时,若有以下现象,应速往医院检:-
甲、头晕及呕吐;
乙、;
丙、颈痛及僵硬;
丁、神智不清、语无伦次或部分身体失控;
戊、昏睡
流鼻血
目标:止血;减少血液倒流
一、让伤者坐下或站著,切勿躺下,头稍向前倾。
二、劝他用口呼吸,以手稍为用力捏住鼻部软骨。
三、要他吐出口中的血液,因为吞血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等。
四、若大量流血,应立刻送院诊治。
五、如小量流血,十分钟后放松压力,若仍然出血,再压十分钟。暂时不要让伤者抬起头来。
六、如果三十分钟后,仍不止血,应送医院。
触电
目标:脱离电源;尽快送院。
一、迅速截断电流,才可接触伤者。
二、如不能切断电流,可用竹、木或木椅等绝缘物件把伤者与电源分开。
三、检查伤者状况,若心跳和呼吸停止,应立刻施行心肺复苏法。
四、迅速通知救伤车送院救治。
不省人事
目标:保持呼吸道畅通;赶快送院。
一、将伤者以「复原卧姿」躺下,以防止舌头阻塞喉部,亦可令呕吐物容易流出。
二、保持空气流通,解松伤者的紧身衣物,如颈喉纽等。
三、保持呼吸道畅通,清除口中物体,如食物、呕吐物、容易松脱的假牙等。
四、检查呼吸、脉搏、清醒程度及受伤情况。若呼吸及心跳停止,即施行心肺复苏法。
五、处理严重的伤口。
六、安排送院。
七、不可给予饮食。
八、继续观察清醒程度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