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除应当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或稳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二、因特殊情况须采用推倒法拆除的,应遵照《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的要求,并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超过墙厚度的三分之一,1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时,不得进行掏掘; (二)在掏掘时,须采取有效措施支撑住墙体; (三)推倒前,应发出信息,待人员避到区域后方可进行。
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管理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负检查监督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 建设单位应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筑单位应在拆除工程开工前15日,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作业流动性大; 2、作业人员素质要求低; 3、潜在危险大: 1)无原图纸,制定拆除方案困难,易产生判断错误; 2)由于加层改建,改变了原承载系统的受力状态,在拆除中往往因拆除了某一构件造成原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力学平衡体系受到破坏而造成部分构件产生倾覆造成人员伤亡。 4.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5.露天作业。
制定拆除方案
在了解拆除对象的情况后,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应包括拆除工程的方法、过程和计划等内容。在制定拆除方案时,必须充分考虑因素,制定措施以保证施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