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的编制,基本都是通过对日常会计核算记录的数据加以归集、整理来实现的。为了提供比较信息,资产负债表的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数字。其中,“年初余额”栏内各项目的数字,可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相应项目的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当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个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
资产负债表中大部分项目的“期末余额”可以根据有关总账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递延所得税资产”、“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负债”、“预计负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项目。这些项目中,“应交税费”等负债项目,如果其相应账户出现借方余额,应以“一”号填列:“固定资产清理”等资产项目,如果其相应的账户出现贷方余额,也应以“一”号填列。
资产负债表
1、概述: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报表。
2、内容:主要反映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方面的内容,并满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平衡式。
(1)资产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大类别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类别下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
(2)负债应当按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示,在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类别下再进一步按性质分项列示。
(3)所有者权益一般按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项列示。
3、结构:我国企业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分为左右两方,左方为资产,右方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其中“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
利润表
1、概念: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报表。
2、步骤:我国企业的利润表采用多步式格式,主要编制步骤和内容如下
步,以营业收入为基础,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投资收益(减去投资损失),计算出营业利润。
第二步,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利润总额。
第三步,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费用,计算出净利润(或亏损)。
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已公开交易的企业,以及正处于公开发行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过程中的企业,还应当在利润表列示每股收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