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个人提供的以其个人信用为基础的贷款服务。这种贷款通常不需要抵押品或担保人,是一种灵活且方便的贷款方式。在当前信用消费繁荣的背景下,个人信用贷款在个人消费、创业和投资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按现行政策规定,基本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10万元或不超过帐户储存总额的15倍,补充公积金贷款每户不超过3万元或储存余额的2倍。两项公积金都缴存的职工,贷款蕞高额不超过13万元。并且不超过总房价的80% ,贷款蕞长期限为30年。购买二手住房或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额不超过总房价的50% ,蕞长期限10年。但主贷人的贷款年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5年。
信用贷款的基本特征
1、偿还性:存款有存有取,贷款有借有还,且均需支付一定的利息。
2、周转性:任何存贷款都是不断周转的,如果存款存取中断,贷款收放中断,信贷也就中断。
3、融通性:存款存存取取,贷款收收放放,信贷通过存贷过程对社会资金在时间和空间上灵活调剂,在各经济单位间相互融通。
4、效益性:以取得利息收入为目的。
小额个人贷款是贷款人为解决借款人临时性的消费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1年以内、金额在30万元以下、毋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