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既是物质产品,又是艺术创作,这便是人们常说的家具二重特点。
家具的类型、数量、功能、形式、风格和制作水平以及当时的占有情况,还反映了一个国家与地区在某一历史时期的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物质文明的水平以及历史文化特征。家具是某一国家或地域在某一历史时期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志,是某种生活方式的缩影,是某种文化形态的显现,因而家具凝聚了丰富而深刻的社会性。
某些所谓的实木家具的用料是中纤板、刨花板外贴贴胡桃木皮或其他木皮,并不是的木材做的。
材料
家具是由各种材料经过一系列的技术加工而成制造的,材料是构成家具的物质基础。所以家具设计除了使用功能、美观及工艺的基本要求之外,与材料亦有着密切联系。为此,要求设计人员务必作到以下几点:
1、熟悉原材料的种类、性能、规格及来源;
2、根据现有的材料去设计出的产品,做到物尽其用;
3、善于利用各种新材料,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增加产品的美观性,除了常用的木材、金属、塑料外,还有藤、竹、玻璃、橡胶、织物、装饰板、皮革、海绵、玻璃钢等。然而,并非任何材料都可以应用于家具生产中。
功能
家具产品的功能分为四个方面,即技术功能、经济功能、使用功能与审美功能,随着经济的发展,家具中的更具有了保值和增值功能,比如欧式家具中的老柚木和中式家具中的老红木。
与传统实木家具相对应的现代板式家具,是以人造板材为中心的。以常用的中纤板来说,它是以木质纤维或其它植物纤维为原料,加入树脂等胶粘剂,因此,实木封边、贴木皮是板式家具等级的做法,即使进口高级欧洲家具也是如此。实木一般只用在木条、封边等小局部。另一方面,无论是传统家具还是现代家具,所用木材因其材质、纹理、资源多少等因素,有明显的高、中、低档的划分。低档的实木,其价值还不如的木皮。特别是很多中低档实木,由于脱水处理不过关的原因(家具用木材通常要求窑干、相对含水率在10%-12%以下),做成家具后,变形和爆裂的机会很大。而实木家具往往价格不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