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购房过程中客户的违约行为,引导购房人理性置业 客户在了解贷款额的前提下,不再盲目地选房,可以准确地根据自己的贷款额选择合适价位的房屋,签订买房合同时更有了可靠的依据,减少了客户在签订买房合同后又违约的现象,降低了买房人和卖房人的潜在风险。
提升购房人在购房过程中的地位,做到“我的贷款我做主” 购房人了解贷款额的情况下购房,形成“我的贷款我做主”,自主选择购房的现象。 中介公司必须按照购房人的意愿匹配合适的房源,改变了以往购房人被动选房的角色。
某90后年轻人申请房贷,银行要求提供担保人,理由就是其月供超出收入的50%,可能出现断供风险,需提供其他还款来源。当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时,除了要求提供担保,银行还可能要求增加首付或者提高贷款利率。
大型银行对征信的要求要严格一些,基本要求两年内无“连三累六”的逾期记录才能申请。如果是小型银行,只要贷款申请人在两年内没有超过8次的逾期记录就基本符合银行房产抵押的贷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