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无抵押信用贷款的渠道:
1.在贷款年限方面,贷款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期限在贷款年限方面,贷款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期限。
2.在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无抵押贷款:对与少部分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也可以尝试找正规的信贷公司或者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贷款。但借款人一定要确定贷款公司的正规性,以防上当受骗,给自己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保证贷款是担保人以其自有的资金和合法资产保证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形式。如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即由担保人履行保证义务。保证贷款为客户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币种主要有人民币、美元;贷款期限长不得超过7年,其中贷款宽限期不得超过3年。
由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承担单方性、无偿性的法律责任,故对保证人尽了义务而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应该免除保证人一定范围内的保证责任。即是保证人在贷款合同履行期满后,向商业银行提供了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银行放弃或者怠于行使追偿权利而致使该财产不能执行的,保证人可以请求法院在其提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保证存续的基础是保证人对债务人的信任,因而一旦发生债务人变动时,保证人一般不再为该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贷款合同发生变更,又未获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时,保证人也不应为此承担责任。担保法第二十四条明确了这一点。但担保法解释的一些规定已突破了这些法理,表现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数量、价款、币种和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内容但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这说明保证债权的已成为担保法的首要价值取向,保证人对其承诺的保证义务负责,而不论合同内容是否已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