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是指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独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独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专门化的表现;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代理记账业务工作程序:
a. 签订《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b.根据公司情况,设立公司账簿,进行建账初始化;
c.指导出纳完成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存货仓库明细账;
d.审核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填写纳税申报表;
建账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依法原则。各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不允许不建账、不允许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之外另外建账。
(2)系统原则。设置的账簿要能、系统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所需的会计核算资料,同时要符合各单位生产经营规模和经济业务的特点,使设置的账簿能够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貌。
(3)组织控制原则。设置的账簿要有利于账簿的组织、建账人员的分工,有利于加强岗位责任制和内部控制制度,有利于财产物资的管理,便于账实核对,以保证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完整和有效使用。
(4)科学合理原则。建账应根据不同账簿的作用和特点,使账簿结构做到严密、科学,有关账簿之间要有统驭或平行制约的关系,以保证账簿资料的真实、正确和完整;账簿格式的设计及选择应力求简明、实用,以提高会计信息处理和利用的效率。
会计做账的具体方法:
1. 入账处理:对于每项经济活动,需要根据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等)进行入账操作。入账时要注意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记账:根据入账的结果,将经济事项登记到相关的账户中去。记账时要严格按照会计科目和账户分类进行,不能随意更改。同时要保证账户余额与实际发生的经济活动相符且正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3. 查错纠偏:在日常工作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错误或遗漏,需要进行查错纠偏工作。可以通过核对账簿记录、检查凭证和原始单据等方式来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