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约保函具体担保哪些
1、履约保函可为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常见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履约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二、所有合同都要约定履约保函吗
1、并非所有合同都要约定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是一种履约担保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信原则和合法原则。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当事人约定履约保函。
2、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银行保函的特点
1、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银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2、以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合同双方接受。银行保函业务中涉及到的主要当事人有三个:委托人、受益人和担保银行,此外,往往还有反担保人、通知行及保兑行等。
银行保函的内容根据交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栏目包括:保函的编号,开立日期,各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有关交易或项目的名称,有关合同或标书的编号和订约或签发日期等。
责任条款即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保函中承诺的责任条款,这是构成银行保函的主体。
保证金额是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承担责任的金额,可以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以是合同有关金额的某个百分率。如果担保人可以按委托人履行合同的程度减免责任,则必须作出具体说明。
有效期即迟的索赔日期,或称到期日(expiry date),它既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某一行为或某一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时期到期。例如:在交货后三个月或六个月、工程结束后30天等。
索赔方式即索赔条件。是指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可向开立保函的银行提出索赔。对此,国际上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一种是无条件的或称“见索赔偿”保函(First demand guarantee);另一种是有条件的保函(Accessary guarantee).索赔形式一般为见索即赔。
能办理履约保函的公司有: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
银行其实也是公司,比如建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而且还是有限公司,不过银行有大有小,每个银行的支行都可以办理履约保函,但是不一定都给办,这是因为银行有很多业务,保函业务只是很弱小的一个业务,弱小到,给你办这个业务,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不如办个其他的业务挣钱,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都要抓住主要的盈利,小的业务可做可不做,因此当你企业有办理银行履约保函的需求,除非你的保函金额很大,否则银行的客户经理,不一定给您办理,在整个银行保函业务中,建设银行是相对比较多的。
保险公司,比如人保、平安,您可以随便问问身边做保险的,有几个知道这个保函业务,几乎为零,保函在保险里是财险业务,保险挣钱的业务是车险、寿险等业务,财险虽然也挣钱,但是保函在财险里更是小众的业务,所以,大多数保险公司的分支或个人,压根不不了解这个业务。
担保公司能做的公司类型有:非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