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职称人员则主要包括:教授级高工、研究员、主任医师、教授及相当职务、农业推广研究员、译审、高级记者、级律师及公证员等。
高级职称有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副主任医师、副教授、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高级农艺师、副译审、副研究员、副研究馆员、副编辑、主任记者、二级律师及公证员。
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年限要求,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具体办法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制定。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水平;
(2)作为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3)承担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5)作为起草人,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