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标准
一般情况: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身高和体重:符合招聘岗位对身体形态的要求。
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4.8,矫正视力不低于5.0(招聘岗位对视力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辨色力:无红绿色盲或色弱。
听力:听力正常,无耳聋。
心脏:心率正常,无心脏疾病。
肺部:肺部无异常,无肺结核或肺部感染等。
肝脏:肝功能正常,无肝炎或肝损伤等。
肾脏:肾功能正常,无肾炎或肾病等。
口腔:口腔黏膜正常,牙齿无缺失或损坏。
神经系统:无精神疾病或神经系统异常。
实验室检查:实验室检查结果无明显异常,排除恶性病变或传染病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对教师编制体检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应以当地教育部门或招聘单位的通知为准。
教师编制体检的项目通常包括:
基础体征检查。如身高、体重、血压测量。
内科常规检查。包括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等。
外科常规检查。涉及皮肤、四肢、甲状腺、乳腺、淋巴等部位的检查。
五官科常规检查。包括耳鼻喉和眼科检查,如视力、色觉、外眼检查等。
物理检查。包括放射检查和胸部正位片。
腹部彩超。检查肝、胆、胰、脾、双肾等器官。
心电图。用于筛查心脏疾病。
化验检查。包括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血脂常规、肝功能常规、血糖等。
耳鼻喉科
1. 无严重听力障碍,合格;
2. 鼻腔畸形,慢性鼻腔窦炎,慢性鼻炎,不合格;
3. 嗅觉减退,不合格;鼻中隔穿孔,鼻外伤占位病变,不合格;
4. 咽、喉部异物感,频繁干咳,声音嘶哑,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通气综合症,不合格;
5. 口腔科:口唇、舌、腭、牙齿畸形,口腔溃疡,下颌关节强直不能开口或开口困难,影响进食及有伤口需会诊者,不合格;
6. 白喉带菌者,不合格;
7. 颈部:甲状腺明显肿大、甲状腺结节、桥本甲状腺炎、严重压痛可疑淋巴结结核及异常肿块者,不合格;
8. 胸骨后甲状腺肿、甲状腺功能亢进、乳房纤维腺瘤、乳腺囊性增生病、乳房湿疹、乳腺结核等影响授乳的疾病,不合格。
护士体检项目:一般形态主要检查身高、体重、胸围差、腹围臀围等,评估营养、形态发育等一般情况;内科主要检查血压、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神经反射等项目;外科主要检查皮肤、淋巴结、脊柱四肢、肛门、疝气等;眼科:检查视力、辨色、眼底、裂隙灯,判断有无眼疾;耳鼻喉科:检查听力、耳疾及鼻咽部的疾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