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又称零售贷款业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个人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零售贷款业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国家兴起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战后西方零售贷款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各金融机构之间竞争日趋激烈,认识到零售业务的重要性;二是战后西方经济发展比较稳定,个人收入提高,人们乐于利用贷款进行消费;三是各种征信机构大量出现,使银行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中国个人贷款产生和发展的背景:
1.居民个人收入显著提高,居民储蓄迅速增长;
2.居民的消费结构、生活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
3.政府对个人贷款持积极的态度;
4.承担高风险以获得高收益的个人贷款对银行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随着人们对资金的要求不断提高,向银行贷款也成了人们使用资金时的一个选择。但值得注意的是,对银行进行个人贷款需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个人贷款需满足年龄18周岁以上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也是银行考量的重点。
其次,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需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比如工资或是经营收入,这是银行考量贷款者是否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一定的借款和利息。第三,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需要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及在过去的贷款或信用卡等借贷行为中表现良好。后一点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需要使用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只有材料齐全才可申请,等待银行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