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的范围包括其他证据
1.除了基本资料外,病历还可能包括其他证据,如病程记录、会诊意见等。这些证据也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重要依据。
2.在发生医疗事故时,患方可以要求封存复制病历,并尽快收集其他证据,如录音、证人证言等,以备不时之需。
3.在解决医疗事故纠纷时,患方可以选择和解、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无论选择哪种方式,病历都是十分重要的证据之一。
因此,医疗机构和患者都应该认识到病历的重要性,妥善保管和使用病历资料,以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和损失。
电子病历是医院中医疗信息系统的核心。医疗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是为医院的医疗提供信息服务,其各项功能都是建立在对病人的病历信息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它包括:
①病人的姓名、性别等自然信息。
②病人的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等流行情况。
③病人在医院所接受的各种检查记录。
④医师为病人所做的各种记录。
⑤对病人的护理记录等。
门诊病历包括门诊和急诊的各种记录及有关检查报告单。住院志指患者入院时的记录,主要有姓名、性别、年龄等一般项目,有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等记录,有初步诊断和意见等。体温单指患者住院期间的体温、脉搏、血压及呼吸等的测量记录。
休学是指在正常学习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暂停学习一段时间,但不会改变学生学籍和学习年限的一种情况。一般来说,休学应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突发疾病:如学生突然患病需要进行手术或住院,需要休学一段时间才能康复。个人原因:如家庭因素、经济困难等原因需要休学一段时间,以解决自身问题。学业原因: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了较大的困难,需要暂停学习一段时间来调整心态、提高学习效率。其他特殊情况:如参加国际比赛、实习等需要暂停学习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