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①抵押房屋登记标准
凡在本市城市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
②抵押房屋登记程序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业务不收费。此项业务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阶段。
抵押房屋贷款登记的费用
个人购买住房抵押登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每件100元缴纳;申请组合贷款或其他贷款的,按每件200元缴纳,由个人承担。
其他按抵押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的办法,由抵押人缴纳: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 )
100 以下(含 100 ) 0、1
100 —— 2000 (含) 0、04
2000 —— 5000 (含) 0、03
5000 —— 10000 (含) 0、02
超过 10000 部分 0、01
计费基数按登记的抵押物的价格总额确定,每件收费的上限为3 万元。上述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房地产登记处的依据为准。
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审核后,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
抵押物必须是抵押人取得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的有效证件,拥有完全处置权利,可以在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易变现的个人房产。
抵押人必须以抵押物估价现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抵押率(贷款金额占抵押物估价现值的比率)不得超过60%。
我行目前暂不接受以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作为贷款的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