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的。
防雷检测资质,全称为防雷工程专业资质,源于2005年1月28日中国气象局第10号令《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该资质分为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两类,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申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单位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经营场所、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能力的人员、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与所申请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良好信誉等
申请防雷检测资质的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公示、许可、证件制作与送达、结果公开等步骤。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其中甲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而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的检测。
可在认可项目范围内使用认可标志。
认可标志是指CNAS颁发给已认可实验室的,并允许已认可实验室在规定范围内使用的表明其获得者得CNAS认可资格的图形标识。为确保CNAS和获认可实验室的利益,CNAS依据国际相关要求制定了严格的认可标志管理要求,并对冒用、滥用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理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必要时的诉讼。通过这些手段,可以保障CNAS和获认可实验室的正当利益,同时,也有利于降低和减少对CNAS和获认可实验室正当权益的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