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根据《中共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8〕169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收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对消防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自检功能检查;
2、对现场设置的烟感、温感进行巡查,看是否正常巡检;
3、每次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烟感或温感进行测试,查看报警是否正确;
4、手动报警按钮,检查安装是否牢固,有无破损及是否正常巡检;
5、每次随机抽取不低于5%的手动报警按钮,测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6、对各模块箱内的模块进行外观检查,接线有无松动锈蚀、指示灯是否正常亮启;
7、对联动设备每次按10%的比例进行远程控制功能试验,检查控制功能是否正常;
8、对火灾报警控制柜、联动控制柜等进行清洁除尘,对线路连接状况进行检查和紧固,对主电源与备用电源进行切换检查。
防火门、防火卷帘:
1、检查防火门外观是否完好、各组件是否齐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常闭防火门是否正常关闭,常开防火门是否正常开启。
3、测试常开防火门在紧急状况下能否自动关闭,能否远程控制,信号反馈是否正常。
4、操控防火卷帘门升降按钮,防火卷帘应升降平稳,无阻滞。
5、检查控制箱各指示灯是否正常,接线端子是否紧固。
6、每年检查一次机械部分,包括齿轮、链条,如锈蚀应及时除锈清洗,然后加润滑油保护。
消防施工火灾报警控制器及火灾报警显示器,直流不间断电源,气体灭火控制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图形显示系统,联网系统,消防给水系统,防给水系统由消防给水水源、消防给水设备、管路系统、室内灭火设备及系统附件组成。消防给水设备分为:自动给水设备(消防水箱)、主要给水设备(消防水泵)、临时给水设备(水泵接合器)、局又可部增压设备(气压消防给水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