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如下:
副高级工程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工程类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2、并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满 5 年;
3、社保缴纳满足相应年限。
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8号)精神,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等建设工程技术专业职业资格人员,所在单位可聘任其担任相应中级工程师职务,并累计计算聘任时间。
正高级工程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职称评定材料:
1.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中、初级一式十份)
2. 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 专业论文和业务报告。
4. 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 职称英语合格证书(申报高级职称,省级及没有取得免试资格的申报人员须提供)
6.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申报高级及中级职称的须提供)
7. 《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电子版一份。
8. 高、中级职称需提供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9. 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四张。
高级职称的待遇通常高于中级职称,享有更高的工资、福利、津贴等,同时也有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和晋升空间。在教育领域中,高级职称的教师通常可以担任学科带头人、教研室主任等高级职务,具有更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高级工程师职称在落户问题上具有无可忽视的优势。面对日益严苛的大城市落户条件,持有高级职称的人才已然成为落户路上的有力砝码。其丰富的加分项,以及早已积累的业绩成果,足以满足落户的各项条件。由此可见,持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才在落户过程中具有显著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