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快速资金周转。(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一般贷评估价5-8成。)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属于单位的加盖公章在相关窗口办理就可以了。
解除登记所需资料和流程跟登记一样。
如果没办理抵押登记,汽车抵押是否生效?(常见于民间借贷中)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该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尽管《担保法》中规定,以车辆抵押属于登记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据新法优于旧法适用的原则,《物权法》第178条规定:“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因此,汽车抵押只要签订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随着网络流传的“没有困难户,只有困难车”这一说法,汽车抵押贷款在公众视野中的普及程度日益提升。特别是在p2p清退之后,汽车抵押已然成为贷款市场的一股新势力。
那么,究竟何为汽车贷款呢?
简单来说,就是以汽车为抵押或质押物而发放的贷款。它主要包含三种方式:
1. 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2. 典当行提供的汽车贷款;
3. 汽车金融消费公司提供的贷款。
不同贷款途径对贷款期限有不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