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不得涉及疾病预防、功能。保健食品广告涉及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或者食用量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保健食品不是,不能代替疾病”,声明本品不能代替,并显著标明保健食品标志、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
办理保健食品广告需要以下材料:
1、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
2、其他用以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有关文件
3、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表
4、保健食品广告出现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5、宣称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性的声明
6、与发布内容一致的样稿
7、食品生产许可证
8、行政许可申请书(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原件 1份)
9、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和实际使用的包装
10、申请人和广告代办人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有委托关系,应提交相关的委托书原件
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凡申请材料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审批时限:自正式受理至作出是否同意保健品广告审批决定日止8个工作日。
各省的具体规定略有不同,但大同小异。
以上呢就是保健食品广告审批的基本相关的要求条件,如果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私信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