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主要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及《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具体包括:
人员条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当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备相应兽药专业知识。
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兽药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兽用生物制品专业知识。
从事兽药采购、保管、销售、技术服务等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兽药、兽医等专业知识,熟悉兽药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场所与设施条件: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其面积应当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经营场所和仓库应当布局合理,相对独立,并具有与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适应并能够保证兽药质量的常温库、阴凉库(柜)、冷库(柜)等仓库和相关设施、设备。
兽药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动物诊疗区域应当分别独立设置,避免交叉污染。
制度与管理条件: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兽药经营管理制度,如兽药采购、验收、储存、销售、退货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对供货单位的资质、质量保证能力、质量信誉和产品批准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与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兽药经营企业购进兽药时,应当依照国家兽药管理规定、兽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每批兽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质量合格证等内容进行检查,符合要求的方可购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