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供应链融资模式的应用环节不同。
可以将供应链融资模式分为应收账款融资模式、预付账款融资模式、存货融资模式;
根据参与主体中“第三方金融机构”的实质是独立于供应链的商业银行还是核心企业自营金融子公司。
又可将供应链融资模式分为银企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和自营供应链融资模式。
预付账款融资模式:
在核心企业向下游销售的环节,由于其处于强势地位,往往要求较为弱势的下游企业先向自己付款。
再给下游中小企业发货,以避免产生应收款项而无法收回资金的风险。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在付出货款的同时不能及时收到货,下一步的生产和销售活动无法进行,很容易导致经营困难甚至破产。
而下游中小企业关系到核心企业的销路,一旦受损,核心企业也会失去客户。
并付出巨大的代价重新构建销售渠道,终依然会损害到核心企业自身的利益。
基于此,在销售环节,核心企业可以采用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也称“未来货权融资模式”来帮助下游中小企业。
核心企业与下游中小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就意味着把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了中小企业。
同时核心企业会将商品发往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的仓库。
接着,中小企业就可以凭借这份“货权”向银行贷款,并从仓库中提货进行销售。
将销售回款来还给银行,如果下游中小企业不能还款,则由核心企业将商品回购。
在预付账款融资模式下,核心企业以回购的方式为下游中小企业增信,帮助下游中小分销商、零售商及时提货。
快速进入下一步的经营与生产,维持了自身经营的稳定,进而促进了核心企业下游销售渠道的稳定。
中小企业信用缺陷的途径不能单纯从其内部治理结构入手,还应从供应链上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分工合作体系上,从大企业在信贷市场的信息优势来弥补中小企业信用缺位,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和信贷能力。基于解决这种企业与银行之间的矛盾的客观要求,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
供应链金融就是针对缺乏固定资产、拥有较多流动资产的中小企业而诞生的金融工具,切合中小企业的融资特点,提升了中小企业的信贷能力,有助于化解其融资困境。相较于成熟的国际市场,供应链金融在国内还处于发展阶段,其产品研发、组织架构、风险控制等方面还需要加强理论和实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