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指担保人(银行)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预收款人,通常情况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预付款人,通常是进口商)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从名称上虽然能够清晰识别出是两个不同的保函,但在施工工程合同签署时,有的企业会因为条款中涉及两个保函而变得迷茫无措。预付款保函其实相比于履约保函来说,用的地方更少,但有的时候,如果没有预付款,工程也无法进行。
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担保公司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起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保函依据开具主体不同分为:银行保函、商业保函。又因开立方式不同,分为:直开、转开。
如何理解保函的直开、转开?
1、保函直开:即所谓“直接担保”,是指担保银行应和同一方当事人申请,向合同另一方开立以其为受益人的保函,并凭此直接向受益人承担支付责任的保函开立方式。
2、保函转开:又称“间接担保”,是指申请人所在地银行应客户要求,根据标书或有关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受益人所在地惯常做法及法律要求,以提供反担保的形式来委托另一家银行(通常为受益人所在地银行)代其出具保函,并由后者向受益人承担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