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公告,安妮股份旗下“安妮”商标被正式认定为“商标”,这是安妮公司十几年来品牌建设中取得的重大的成绩,极大地鼓舞了全体安妮人的士气,是全体安妮人十余年来辛勤耕耘不懈努力的结果。
自创业伊始,安妮股份就深知品牌所建立的消费者忠诚度以及产品溢价能力对企业的销售及利润提升具有关键性的意义,十余年来逐年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投入,“安妮”商标先后被认定为“厦门市商标”、“福建省商标”、“厦门优质品牌”、“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中国办公用纸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中国防伪票证印制十大影响力品牌”等,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商标”是中国商标领域的荣誉,通过此次认定,将进一步提升“安妮”品牌的无形资产价值,提高“安妮”品牌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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