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防火门要符合什么要求?
1、防火门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方时,要采用常开防火门。常开防火门要能在火灾发生时自行关闭,并且要有信号反馈的功能。除了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的位置要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要在明显的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的提示标识。
2、防火门除了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其它地方那个的防火门要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双扇防火门要具有按照顺序自动关闭的功能,而且还应具有防烟功能。
3、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里面第6.4.11条第4款规定外,防火门还要能在其内外两侧手动开启。还有在建筑变形缝附近设置防火门时,要设置在楼层比较多的一侧,并要保证防火门开启是门扇不跨越变形缝。
4、防火隔间与防火分区之间应设置防火门;不同防火分区开设在防火隔间墙上的防火门,其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该门不应计作该防火分区的出口。